分類定義如下說明。
目前尚未批准的 COV 技術有助於滿足當前或未來的技術或業務需求。
技術尚未準備好部署。他們缺乏必要的因素,例如強化模板、服務包、支援或 COV 領域專業知識。
- 試驗:符合受控制和有限評估的技術
任何新興技術的使用都必須具有核准的企業架構 (EA) 例外。
根據先前版本的模式,預測未來的核准產品/技術版本。初始日期將是估計的。實際預定的可用日期將在可用時立即公佈。
這些技術已經得到評估,並在適當的情況下提供支持。它們已經核准用於目前和未來的部署。
這些技術不再獲得批准。機構不得進行任何採購或額外部署銷售技術。任何新部署的「銷售」技術都必須具有核准的 EA 例外狀況。
在此階段,各機構必須在其 IT 策略計畫中製定並提交遷移這些技術的計畫。
在此階段,機構必須針對這些技術執行其移轉計劃。必須在技術變為禁止之前完成這些移轉。這可能包括:
- CIO批准了專案的 IBC(投資商業案例)和 IBC 附錄,並支援機構IT策略計劃中的 BreT(現有技術的業務需求)
- 將任何需要的採購納入其機構的 IT 策略計劃
機構不允許在沒有獲得批准的 EA 例外情況下使用禁止技術,因為這些技術由於重大風險而不再受聯邦支持。此外,任何使用禁止技術都必須通過以下方式減輕:
- CIO批准了 IBC 和 IBC 附錄,用於專案並支持機構IT策略計劃內的 BreT
- 遷移計劃包含在該機構的 IT 策略計劃中
- 將任何需要的採購納入其機構的 IT 策略計劃
- 執行遷移計劃,包括所有必要的報告
已經或將會被轉移轉為更新版本的技術版本。建立 N、N-1、N-2 時並未考慮此版本。
在沒有核准的安全性例外情況下,代理機構不得在支援日期結束後使用技術,因為這些技術不再提供安全性修補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