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代理機構
定義
(上下文:企業架構,一般)
1." 行政部門機構 " 或 " 機構 " 指撥款法中列出的行政部門內任何機構、機構、董事局、委員會、理事會、高等教育公共機構或州政府工具。但是,「行政分支機構」或「機構」 DOE不包括維吉尼亞大學醫學中心、根據《重組高等教育財務和行政運營法》(§ 23 .1- 1000 et seq.)或其他法律不受本章約束的公立高等教育機構,也不包括弗吉尼亞港務局。
2.撥款法案中列出的任何Commonwealth of Virginia的機構、機構、委員會、局、委員會、理事會或工具。為了企業架構標準的目的,「機構」包括高等教育機構的行政職能( DOE不包括教學或研究職能),除非特定要求/標準中的語言豁免。
3." 機構 " 指州政府的行政單位,包括任何部門、機構、委員會、董事會、理事會、機構或其他機構,不論指定如何。
參考:
另請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