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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章 - 一般 IT 採購政策

10.18 貨運

如有需要,所有投標和建議中,應包括運費和運送費用在定價時間表中。如有需要,運費和運送費用在評估和批出時應清楚地反映在採購文件中的所有文件上。通過簽署 IFB,供應商證明為 F.O.B 目的地提供的競標價格僅包括最低可用費率的實際運費費用,而該等費用是根據要出貨的貨物的實際重量計算。

F.O.B. 目的地。— F.O.B. 目的地字面意味著 " 機上免費。"這是商品的所有權(所有權)轉移給買家的地方,通常,但並非總是,買家負責運輸費用的地方。F.O.B. 目的地是指所有運費由擁有貨物並承擔所有風險的供應商支付,直到聯邦在指定交貨地點接受。除非有具體證據證明 FOB 目的地不適合特定的 IT 採購,否則 FOB 目的地是聯邦首選的貨運方式。貨物運輸費用可以在報價中包括在報價中,或由競標者或提供者作為單獨的明細行項目。

FOB 原產地 — 在 FOB 原產地下,供應商必須選擇與所需的交貨日期一致最經濟的發貨方式。供應商將預付運費並將其添加到發票中。無論 F.O.B. 點數為何,聯邦僅在收到貨物時才接受所有權。根據「F.O.B. 來源」下,在決定回應最低且負責的競價者時,應包括送達目的地的運費、運費和處理費用的總費用。運費、運輸和/或處理費用應在採購單中以明細行項目反映。

在下表中,第一個條目(F.O.B. 目的地)對聯邦最有利的,而其他項目增加了對州的費用和風險。請記住,當所有權在原產地轉移給代理商時,代理商將擁有運輸中的商品。然後,該機構將有義務支付丟失或損壞的貨物。有時候,接受較低的出價要求代理商支付運費,並接受運輸過程中的商品損失風險。下表總結了常用的運送術語及其含義。當您看到 " 允許運費 " 一詞時,表示賣家支付運費單並吸收成本。

銷售條款

支付初始運費

承擔最終運費

擁有運輸中的貨物

提交索賠(如果有的話)

F.O.B. 目的地,運費預付(允許)

賣家

賣家

賣家

賣家

F.O.B. 目的地,貨物收取

 

買家

賣家

賣家

F.O.B. 目的地,運費已預付和添加(在發票上向買家收回)

賣家

買家

賣家

賣家

F.O.B. 運輸點,運費預付

賣家

賣家

買家

買家

F.O.B. 運輸點,貨物收取

 

買家

買家

買家

F.O.B. 運送點,運費已預付和添加(在發票上向買家收回)

賣家

買家

買家

買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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