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6 國家機構和機構的公私教育設施和基礎設施法(PPEA)程序
10.26 .10 其他法律的適用性
維吉尼亞州憲法和聯邦及州法定的有關公共資金撥款和支出的要求適用於 VITA 與 PPEA 下的任何提議者之間達成的任何綜合協議。因此,與 VITA 公共資金支出或義務相關的流程和程序要求應納入任何 PPEA 提案。
儘管 VPPA(2 4300弗吉尼亞州法典 .2- 條等 )DOE 不適用於根據 PPEA 提交的合格項目,但只要撥款資金涉及合格項目的融資,州和聯邦撥款法案的要求就適用。包括使用州和/或聯邦資金的建議應該解決這些建議如何與撥款法案中所施加的法律限制一致。
在根據 PPEA 下徵求或提供建議時,機構應遵守與 PPEA 不衝突的所有適用的聯邦,州和地方法律。同樣地,在提交建議以及在 PPEA 下開發,執行或運營設施時,私人實體應遵守所有適用的聯邦州和地方法律。這些法律可能包括但不一定限於合同義務,其中要求工人補償保險保險、獲批准的擔保人提供的績效債券或付款債券、遵守弗吉尼亞快速付款法、遵守公約合約法和遵守環境法律、工作場所安全法以及管理承包商或貿易許可、建築法規和建築許可要求的州或地方法律。
Commonwealth of Virginia的各部門、機構和機構根據憲法被禁止使用未經維吉尼亞州議會撥款的資金。 因此,為支持中期或綜合協議而支付國家資金的開支,必須按此撥款的條件而定。
建議應避免產生國家支持的債務;然而,如果建議包括此類債務,則必須包括行長、大會、規劃及預算部、庫務部和任何其他適當實體的特別批准的程序。此外,如果沒有獲得批准,必須提供明確詳細的替代方案。
任何考慮通過請求或未經請求的建議建造設施的機構都應負責確保遵守弗吉尼亞法律第 10 .1-1188 條文,就環境問題和需要提交環境影響報告的需要。
根據現行的州法律,或根據總督辦公室的指示,其他機構也可能對項目以及承包商遵守綜合協議的條款有權和/或責任。
雖然本指南中包含的程序與 §§ 2 .2-4301 及其後一致。弗吉尼亞法律的。根據第 56 -575 條。1,VPPA 不適用於根據《公私營教育設施和基礎設施法》採取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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