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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章 - 一般 IT 採購政策

10 .5 IT 招募和合同的聯邦安全要求

10 .5.3 小型企業增強計劃

《維吉尼亞州法典》第2 .2- 4310條規定,州長授權州公共機構採取的任何改進或補救措施均可允許經小型企業和供應商多元化部認證的小型企業或作為改進計劃一部分建立的小型企業子類別在競爭同一合約授予時享有比未經認證的企業更優惠的價格,前提是經認證的小型企業或小型企業的小型企業或此類企業中最低出價的DOE超過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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