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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章 - 緊急 IT 採購

17 .2 緊急資訊科技採購要求

弗吉尼亞州守則,§ 2 .2-4303 (F),詳述了進行緊急採購的以下要求:

  • 採購文件應包括有關緊急情況的基礎以及選擇特定供應商的原因的書面確定。書面裁定必須由機構主管或其委任人簽署。

  • 採購機構可在準備合約或採購單之前,授權供應商在緊急情況下開始執行或交付,並應盡快準備採購單或合同。

  • 採購機構須張貼通知,指出該合約是在緊急情況下批出,並列明正在採購的公司、選擇的供應商以及合約的或將批出合約的日期。該通知將刊登於 eVA 上。採購機構亦可選擇在公共機構批出合約或公布其批出合約決定當日,在一般流通報紙張貼通知書。所有國家公共機構都需要在 eVA 上發布。鼓勵當地公共機構使用 e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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