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0 簡介
競爭性密封競標是一種選擇競標者的方法,不適用於專業服務(§ 2 .2-4302 .1)。透過競爭性密封投標產生的 IT 合約類型通常是針對特定機構的一次性採購合同,以及反映機構在一段時間內重複購買 IT 產品的定期合約。出價邀請選擇 (IFB) 程序不應用於採購雲/軟體即服務 (SaaS) 解決方案。IFB 也可用於徵集列出多個類似 IT 專案的投標人的多個授予合約。有關 IFB 採購方法的 VITA 權限和授權批准要求,請參閱本手冊第1章「目的和範圍」。
《投資協定》§2 .2-4302 .1 在競爭性密封競標中包括以下要素:
- 發出書面招標邀請(IFB),其中包含適用於採購的規格和合約條款和條件,或以參考方式納入。
- 除非競投人士已獲得採購資格,否則國際金融組織須附上有關潛在競投人士的任何必要資格的聲明。
- 國家公共機構必須在收取投標日期前至少 10 天在 eVA 上發布 IFB,並可以在一般發行的報紙上發布,並可直接向潛在競標人徵求投標。本地公共機構除其他張貼外,除了其他張貼之外,亦應在電子公共事宜上發布公司。
- 公開開及公佈所有收到的投標。
- 根據邀請中所載的要求進行評估,其中可能包括潛在競標者的特殊資格、生命週期成本計算、價值分析以及任何其他標準,如檢驗、測試、質量、工藝、交付及適合特定目的,這些條件有助於確定可接受性。
- 然後,將頒發獎項給回應率最低且負責任的投標者。
在競爭性密封投標中,重要的是能夠具體描述所購買的 IT 商品或服務,以便可以根據 IFB 中的描述對投標進行評估。評估後,將頒發獎項給回應最低且負責任的投標者,或如果 IFB 提供多項獎項,則可能會頒發獎項給回應率最低且負責任的投標者。獎項可獲得價格合理的小型企業和供應商多樣性部(DSBSD)認證的小型企業,包括女性、少數族裔、服務殘疾退伍軍人和微型企業所擁有的小型企業,如果 IFB 特別包含此類獎項的規定,則不屬於最低價競標者。
第 21 章-以績效為基礎的承包和服務水平協議 < | > 章 23-兩步驟競爭性密封競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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