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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章 - 軟體授權與維護契約

27 .9 在合同中定義知識產權所有權和許可權

27 .9.1 政府目的許可證

只要用於政府目的,這種類型的許可證允許聯邦使用知識產權。" 政府目的 " 一詞應在 RFP 和合約中清楚地定義。在未來有可能進行修改或支持和維護的情況下,供應商可以通過 " 政府目的 " 授權允許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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