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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9 章 - IT 契約的授予及授予後事宜

29 .2 獎項類別

29 .2.2 部分及多項獎項

只要對 VITA、採購機構或聯邦有利,可以進行部分、累進或多次授予。當投標邀請書或提案申請中有多項獎項的條款及細則時,可向多家供應商提供獎項。除申請書另有指明外,機構可以全部或部分批出多行項目採購,或按個別項目的基礎進行批出。在決定是否針對多行項目徵求單獨的明細行項目獎勵時,應考慮該機構的行政和管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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