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4 進行合同完成
34 .4.7 最終付款
對於所有機構而言,合同的最終付款應該是結算過程中的最後一步。對於 VITA 全州合約來說,這可能不可行,因為機構透過 eVA 透過單獨的採購訂單進行採購,並且採購訂單期限超出了合約的結束日期。但是,VITA 合約管理員應與供應商確認任何機構均未拖欠任何款項。如果有,VITA 合約管理員應代表供應商尋求結束合約。
合約管理員應檢討合約(或採購單),以查看任何減免、保留、成本分享或費用分享義務,並確認沒有未償還的績效獎勵或罰款,以確保有關的調整或抵銷已包含在最終發票中,經供應商的共同意見。
如供應商未能提交任何合約要求的交付項目或報告,或者在所有適當的關係人簽署所有適用的關閉報告之前,則不得向供應商支付最終付款。此外,合約管理員可能希望向分包商確認供應商(主要承包商)在發布最終付款之前為止所有執行和計費的工作已經由供應商(主要承包商)付款。
如果根據弗吉尼亞法案第 2 .2-4363 條,合同結束時有任何待處理的聯絡糾紛,供應商必須在最終付款後的 60 天內在最終付款後的天內以書面形式向聯邦提交聯邦(代理)的任何相關合同索賠,不過,供應商的意圖提出該索償的書面通知。索償所依據的工作發生或開始時間。合約管理員將協助完成此項目。
加快此階段,以確保遵守弗吉尼亞法律第 § 2 .2-4347 到 § 2 .2-4354 中提供的法定付款要求至關重要。
供應商必須簽署確認,以驗證最終付款已發票和收到。如果沒有,供應商必須在確認書上附加最終發票。合約管理員將通過適當的批准程序將確認和發票發送,然後向適當機構支付辦公室進行付款,並監察,直到支付局確認最終付款並通過供應商簽署的收據確認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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