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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章 - 公共採購倫理準則

5 .0 簡介

VITA 的供應鏈管理 (SCM) 部門負責建立全州合約以滿足機構對 IT 產品和服務的需求,並在適當的情況下將採購權委託回機構。SCM 還負責制定資訊科技採購的政策、標準和指引。由於信息技術採購涉及大量稅金的支出,因此採購官員,供應商和聯邦公民之間創造了信任。

本章提供了 VITA 關於採購專業人員和供應商以及參與資訊科技採購的其他專案團隊成員的行為的政策。維吉尼亞州法典第2 .2- 2006節將「資訊科技」(IT) 定義為「通訊、電信、自動資料處理、應用程式、資料庫、資料網路、網際網路、管理資訊系統以及相關資訊、設備、商品和服務」。

由於進行採購交易的公務官員承擔非常的信任和責任,以及公眾期望適當地行使此信任和責任,弗吉尼亞州守則規定採購官員的採購官員的行為標準比其他公職員更高。採購專業人員和供應商以及參與任何 IT 採購的 IT 專案團隊成員必須了解這些法律,包括《維吉尼亞州公共採購法》、《州和地方政府利益衝突法》和《政府詐欺法》。所有對採購交易有官方責任的人員應熟悉弗吉尼亞法律第 6 條,第 2 .2-4367 及以下條,標題為 " 公共承包道德。"

VITA 希望參與任何 IT 採購的所有採購專業人員和專案團隊成員都以誠信、無可指責、完全公正、不給予任何優待的方式行事,以維護公眾信任。所有採購專業人員應避免不當、非法或看似不當的行為,並應採取DOE在公眾或潛在的聯邦供應商中引起任何不當或懷疑的行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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