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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章-推動聯邦社會經濟倡議

7 .1 小型企業,包括女性、少數族裔、服務殘疾退伍軍人和微型企業所擁有的小型企業

7 .1.4 根據全州範圍內的可選使用和強制使用合同進行訂購

當從 VITA 建立的先前競爭性採購的強制使用或可選使用全州 IT 合約中訂購時,不適用小型企業預留(包括微型企業預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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