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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章-推動聯邦社會經濟倡議

7 .2 綠色採購

7 .2.4 代理商指南

根據 § 2.2 -4328.1弗吉尼亞州代碼,如果某個機構收到兩個或兩個以上針對 IT 產品 IFB 的投標,這些投標來自獲得能源之星認證的供應商、滿足聯邦能源管理計劃 (FEMP) 指定的效率要求的供應商、出現在 FEMP 低待機功耗產品列表中的供應商或獲得 WaterSense 認證的供應商,則該機構只能從這些供應商中進行選擇。 

此外, 行政命令 77 (2021) 要求所有行政部門機構制定和執行計劃,停止買賣或分發所有 2025 不用於醫療、公共衛生或公共安全使用的一次性塑料袋、一次性塑料和聚苯乙烯食品服務容器、塑膠吸管和餐具以及一次性塑膠水瓶的 100%。 

VITA 制定了以下指南來幫助 IT 採購專業人員識別在關鍵環境屬性和措施方面已展示出產品改進的 IT 供應商和 IT 產品和服務。本指南中的任何內容均不得解釋為要求聯邦政府、VITA 或任何行政部門機構或機構或供應商採購不能充分滿足其預期用途或不能在合理時間內以合理、有競爭力的價格提供的 IT 產品或服務: 

屬性 

指引 

製造商「取回」設備 

這可以通過租賃或合約條款來實現,賣方同意在買家不再需要產品時負責取回產品,並提供適當的重複使用或回收。 

但是,對於任何此類退回的設備,必須按照 VITA 的資料刪除標準在以下位置刪除所有聯邦資料: 

https://www.vita.virginia.gov/it-governance/itrm-policies- 標準/. 

減少有毒成分 

IT 商品製造商必須證明他們遵守歐盟指令—《限制使用有害物質》 — 需要分離鉛、水銀、六價鉻、cadmium 以及某些溴化阻燃劑(PBB 和 PBDE)。 

增加回收內容 

購買時應考慮使用可回收材料的 IT 產品和易於回收的產品。 

減少包裝 

應鼓勵 IT 供應商在運輸過程中使用減少和/或回收包裝,盡量減少不可回收包裝的數量和重量,並製作易於回收的使用手冊。 

保存期限和支持性 

應根據可升級性和使用壽命來評估 IT 產品,以避免更換週期短並減少浪費。 

 

 

 

 

能源效益 

應鼓勵 IT 供應商生產符合能源之星規範的設備,包括: 

  • 提供符合目前美國環境保護局和能源部能源之星指引的設備。 
  • 設備應配置,使其在一段時間不活動後自動進入低功率模式。當重新使用低功率模式的設備時,它會自動返回到活動模式。 
  • 電腦應隨附電源管理功能啟用。 
  • 提供整合式電腦系統,CPU 和監視器會在指定的停用時間後進入不超過 45 瓦的低功耗模式。 
  • 提供所有針對自動節能功能配置的產品 當前能源之星規格 
  • (僅適用於 IFB 和競爭性密封招標採購方法):符合在 § 2.2 -4328.1) 

清潔製造實務 

確定並鼓勵那些在製造和生產過程中盡量減少使用有毒和危險成分的 IT 供應商。 

設計用於重複使用和回收 

確定並獎勵使用再生材料並生產易於回收的商品的 IT 產品供應商。 


關鍵字或常用術語搜尋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