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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章 - 確定公平合理的價格

9 .0 簡介

透過將產業和市場定價與所接收的 IT 產品、解決方案和/或服務的預期價值和品質相結合,可以得出公平合理的價格。公平合理的DOE不一定意味著最低價格報價。 所有資訊科技 (IT) 採購專業人員均負有受託責任,分析聯邦為其 IT 商品和服務支付的價格或成本,並且為此類商品和服務支付不超過公平合理的價格。在分析 IT 產品和服務的定價時,需要牢記以下幾點:

  • 大多數商業物品被認為價格合理。買家和供應商有許多產品和供應商選擇,並且市場槓桿平衡。如果供應商之間有足夠的競爭,那麼買家一般可以依賴以市場為基礎的價格是公平和合理的。但是,如果只有一個供應商,而買家有多個,那麼市場DOE無法確保價格的公平合理;這只是市場所能負擔的價格。
  • 聯邦採購專業人員受到更高的標準,而不僅僅僅接受 " 市場將承受的價值。"他們必須確定並驗證他們同意支付的價格是公平合理的價格。在非競爭力的商業市場中建立的價格並不一定是公平和合理的。要求供應商提供向其他類似客戶購買類似 IT 產品和服務的收費證據並沒有什麼壞處。
  • IT 採購專業人員可能不願意質疑 IT 產品或服務的廣告商業價格。不要犯錯誤,認為商業或廣告定價是不可協商的。確保最佳定價協議可能需要挑戰市場以最佳條件。商業性可能會影響原始合同以及修改。如果修改如此重要,可能會改變項目的商業性,則可能需要成本或定價資料。
  • 商業物品的服務(例如包裝,運輸和可用性)可能超過聯邦的需求。通過減少或刪除其中一些服務,可以協商降低價格,從而降低供應商的成本和向聯邦收取的價格,同時仍確保該項目符合聯邦的需求。
  • 替代方案可能尚未得到充分審查。被忽略的領域可能包括租賃與購買的成本效益分析,或分析備件或更換零件定價。
  • 目錄定價可能會根據購買的數量而受限制,或聯邦的要求可能超過正常商業需求。如果是這樣,買方應嘗試協商比目錄中列出的數量更多的較低價格,以最大限度地獲得折扣或重新制定要求以反映市場可用的 IT 產品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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