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1 保證和保證
在決定 IT 招標和最終協商合約中應包含的適當保固或保證條款和條件時,應考慮以下準則:
- 確定採購機構是否想指定保固的執行時間長度;
- 確定是否需要保固,以防止電腦病毒或關閉設備損壞現有資源信息;
- 選擇最符合代理商需求的保證或保固特殊條款和條件;以及
- 當考慮非行業標準保固時,代理商應獲得與所需保固相關的適當成本;要求保固的書面證明以及任何額外費用將包含在採購文件中。
許多 IT 供應商在談判時會同意提供超過90天的保固期,對於解決方案/開發類型合同,甚至會同意提供12個月的保固期。電腦現貨製造商通常提供 30 或 60 日保修期。較大的 IT 公司通常會提供90天的保固期。代理商不必在保修期內修正或修正的錯誤向供應商補償。保修期應在代理商最終接受後開始,而任何購買的年度維護或支持將在保修期結束後開始。有關保固的更深入討論,請參閱 第 25 章 本手冊,IT 合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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