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2 供應商或產品的預先資格
18 .2.0 供應商或產品的預審資格
預審資格是產品或供應商獲得資格的程序,並將投標或建議的考慮限制在只有已獲得預先資格的產品或供應商的審議程序。
§2.弗吉尼亞州守則的 2 -4317(A)規定:" 準承包商可能具有特定類型的物品,服務,保險或建築的預先資格,並且只限於預先合格的承包商的考慮招標或建議。"
資格預審DOE並不保證特定供應商將獲得合約或獎項,而是使供應商有資格根據商定的條款和條件提交投標或為特定招標提出解決方案。 機構可能會對 IT 產品或供應商進行資格預審,然後只招攬那些被確定符合資格預審標準的企業。在這種情況下,可能會建立合格的承包商清單 (QCL) 和/或合格產品清單 (QPL)。QCL 是一份供應商名單,這些供應商提供 IT 服務的能力已根據書面資格預審程序進行了評估和批准。QPL 是根據書面資格預審標準進行測試和批准的 IT 產品和/或服務的清單。資格預審流程允許列出無限數量的潛在 IT 供應商,這些供應商已同意滿足該機構的特定技術要求並同意資格預審文件中定義的條款和條件。如果資格前文件包含法律、法規或政策不規定的條款和條件,那些條款和條件可能會在發出招募前進行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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