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9 選擇 PBC 激勵策略
21 .9.5 付款策略
付款策略不僅限於激勵費或獎勵費用,但可能包括與績效和接受相關的付款。例如,付款激勵計劃可能包括 100% 的按時交付款,經驗證超過或符合績效要求,而逾期交付或表現下降的交貨可能會根據計算的增量或百分比相關的付款減少。請參閱第 21 .3 節。4,21 .5.2 和 21 .8 用於其他例子。
獎勵費是在表現期間逐步賺取,並與合同下所提供的任何其他費用之外並與其他費用分開,並且僅當供應商在獎勵費期內獲得卓越表現評級時才可獲得。所得的費用金額是根據合約制定的公式而定,在任何期間,實際合約成本超過應付成本估算時,均不能賺取任何費用。此外,VPPA 禁止根據供應商的成本加成本的百分比的定價授出合同。(請參閱弗吉尼亞法律 § 2 .2-4331。)
另一種付款激勵策略是從每個里程碑交付項目中包括一定的預扣百分比,保留金額將在最終接受後支付給供應商,並在最終發票上向代理商計費。保持率可以是任何百分比,但建議從不少於 10 -15% 開始。這種拖延會激勵供應商從一直到最終的表現良好,因此確保能夠獲得保留的金額。如果供應商表現不佳、不滿足所有合約要求,或是表單和/或預算時間表或預算,它還可以作為代理機構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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