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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 章 - 提案徵求與競爭性協商

24.10 提案的收到和分發

24.10 .1 收到密封建議書

所有公共機構都必須提供通過聯邦的全州電子採購系統(稱為 eVA)提交競標或提案的選項。一般事務署署署長或其委任的人可在國家公共機構的要求和證明有理由的情況下,豁免該等規定。鼓勵當地公共機構使用 eVA 提供電子提交選項。

在評估和談判完成並作出獎項決定之前,我們將不會回答任何有關提案的問題。SPOC 確保所有提案均按時收到並完成。延遲提交的建議將不被考慮。SPOC 會審查是否符合強制性或必要要求或任何強制性條款和條件的建議。SPOC 會保留一份評估表,識別每個供應商對 RFP 的必要或強制要求的狀態(標示為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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