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3 修改處理與管理
34 .3.3 任務 / 創新
合約管理員將根據合約的要求處理所有供應商指派和創新請求或通知。大多數合同都將指出,在未經代理事先書面批准的情況下,供應商不能轉讓合同。合約的許可權將決定該機構如何可以或不可以將其權利轉讓給另一方;然而,希望透過談判達成合約允許許可證轉讓和/或訪問其他聯邦機構(包括 VITA),以免禁止在合約有效期內可能發生的基礎設施和/或企業架構重新設計、可支援性和改進。
如果供應商被另一家公司買出或與其合併,合約管理員應在同意任何事情之前,先進行財務可行性分析,並獲取有關新公司的 Dun & Bradstreet 報告。如果新的商業實體不承擔財務或專業責任,則可能會對合同/項目帶來新的風險。此外,還有必要確認和更新任何新的聯繫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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