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3 關於供款和贈品的額外法定禁止
5 .3.1 在 PPEA 或 PPTA 批准過程中禁止捐款和贈品
這種禁止的行為會影響根據弗吉尼亞州公共採購法,公私交通法或公私營教育設施和基礎設施法案的所有採購、競標和建議。以下是以直接報價或摘要提供的。
" § 2 .2-3104.01。禁止的行為;根據弗吉尼亞州公共採購法,公私交通法和公私營教育設施和基礎設施法案的競標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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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局長、其政治行動委員會或總督秘書對總督負責有關事宜有管轄權的行政部門機構,則不得故意向任何投標人、提出者或私人實體,或該等競標人、提出者或私人實體的官員或董事從任何投標人、提出者或私人實體的官員或董事那裡徵求或接受價值超過 $ 50 的捐款、禮品或其他物品或向對直接負責的行政部門機構提出提案根據弗吉尼亞州公共採購法案(§ 2 .2-4300 及以下)、1995(§ 33 .2-1800 等)的公私營運法案或 2002(§ 56 -575)的公私教育設施和基礎設施法案(§ -575)根據總督根據弗吉尼亞州長。1等等。)(i) 在提交競標到根據弗吉尼亞公共採購法案批出公合約之間的期間,或(ii)根據 1995 的公私交通法或 2002 公私教育設施和基礎設施法提交建議後提交建議後,直到根據該法案達成全面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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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款的條文只適用於合約指定或預期價值為港幣 5 百萬元或以上的公共合約、建議或綜合協議。本條的規定不適用於根據第 2 .2-4302 .1 條所載的競爭性密封競標而交出的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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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士有意違反本條款的人,將被判處民事罰款為 $ 500 或最多捐款或禮物金額的兩倍(以較高者為準),而捐款、禮物或其他物品將退還給捐贈者。聯邦律師應展開民事訴訟,以執行民事處罰。所收取的民事罰款須繳付給國家司庫,以存入一般基金,並僅用於資助理事會。
§ 56 -575。17:1.捐款和贈品;審批過程中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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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私人實體向政府機構直接負責執行部門機構,並希望根據本章開發或經營合資格項目的公營機構提交投標或建議,以及任何私人實體的官員或董事的個人,均不得意地提供價值超過 $ 50 的捐款、禮品或其他物品,或作為該私人實體的政治人員作出該等貢獻或贈品的任何私人實體行動委員會,或總督秘書長,如果秘書在根據本章提交建議後,在根據該章提交建議後,在根據該章節提交建議,直到根據該條例的全面協議執行的行政部門機構有管轄權的行政機構負責。本條款的條文只適用於任何建議或中期或全面協議,如合同的指定或預期價值為港幣 5 百萬元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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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有意違反本條款的人,將被判處民事罰款為 $ 500 或最多供款或禮物金額的兩倍,以較高者為準。聯邦律師應展開民事訴訟,以執行民事處罰。所收取的民事罰款須繳付給國家司庫,以便存入一般基金。"
§ 2 .2-3103 .1.某些禮物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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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本節的目的:
" 人、組織或企業 " 包括是該組織或企業的官員、董事或擁有者或擁有控股權權益的個人。" 廣泛參加的活動 " 是指邀請至少 25 人參加的活動,或有合理期望至少 25 人會參加活動,而活動對個人開放:
- 是公共、公民、慈善或專業組織的成員。
- 誰來自特定行業或職業。
- 代表對特定問題感興趣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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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必須提交第 2 .2-3117 條規定的披露表格的地方政府或僱員或其直屬成員,均不得向他或其直屬的任何人索取、接受或接收任何價值超過 $ 100 的單一禮物或任何總價值超過 $ 100 的任何禮物組合,向自己或其直屬成員提供。他最近親屬的成員知道或有理由知道是:
- 根據 4 章第 3 條(§ 2 .2-418 及以下條)註冊的遊行者
- 第 2 .2-419 條所定義的遊戲主任
- 一個人、組織或企業,他正在或正在尋求成為與當地機構簽訂合同的一方。
為此禁止而言,價值低於 $ 20 的禮物不受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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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需要提交第 2 .2-3117 條規定的披露表格的州政府或顧問機構的官員或僱員,或其直屬家庭成員不得向他或其直屬的任何人向他或其直屬成員索取、接受或接收任何價值超過 $ 100 的任何禮物或任何組合的禮物組合 100他最近親屬的成員知道或有理由知道是:
- 根據 4 章第 3 條(§ 2 .2-418 及以下條)註冊的遊行者
- 第 2 .2-419 條所定義的遊行者的校長
- 一個人、組織或企業,他正在或正在尋求成為與該國家政府或諮詢機構簽訂合同的一方,或他有權指導該機構的活動。
為此禁止而言,價值低於 $ 20 的禮物不受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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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 B 及 C 款有規定,在出席廣泛參與的活動期間接受或收到該等禮物並與活動有關的時候,該等人員、僱員、候選人或其直屬家屬可接受或接受價值超過 $100 的食物和飲料、娛樂或入場費的禮物。此類贈品須在第 2 .2-3117 條規定的披露表格上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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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 B 及 C 款有規定,該人員或僱員或其直屬家屬可接受或接收來自外國貴人的禮物,其價值超過 $ 100,但未提供或交換公平市值或價值大或相等價值的禮物。該等禮物應代表聯邦或地方接受,並按照弗吉尼亞圖書館制定的指南存檔。該等禮物須被披露為代表聯邦或地方接受,但該等禮物的價值不需要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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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 B 及 C 款有規定,該等人員、僱員、候選人或其直接家屬可以從 B 或 C 款列出的人士接受或接收某些價值超過 $ 100 的禮物,如果是基於個人友誼,向該等人員、僱員、候選人或其直接家人士提供的某些禮物。儘管法律有任何其他條文,在本款的目的下,B 或 C 款所列的人士可能是該等官員、僱員或候選人或其直接家人的個人朋友。在確定 B 或 C 款中列出的人是否為個人朋友時,應考慮以下因素:
- 贈送禮物的情況
- 該人與捐贈者之間的關係的歷史,包括友誼的性質和長期以及他們之間之前任何交換禮物
- 在該人所知的範圍內,捐贈者是否親自支付禮物,或是為禮品申請稅務扣除或商業退款。
- 捐贈者是否向須提交第 2 .2-3117 或 30 -111 條規定的披露表格的其他人士送出相同或類似的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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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 B 及 C 款有規定,該職員、僱員、候選人或其直屬成員可接受或接收由 B 或 C 款所列的人士支付或提供的旅遊禮物,包括旅行相關的交通、住宿、酒店、餐飲或其他價值的物品,而且價值超過 $ 100,由 B 或 C 款所列人支付或提供的旅行禮物。立法會並根據該局獲得立法會批准至 § 30 -356。1.此類贈品須在第 2 .2-3117 條規定的披露表格上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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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聯邦成為一方的任何州或聯邦法院提出民事訴訟期間,總督或總檢察官或任何受本章規定的總督或總檢察官員工不得向他知道或有理由知道是該民事訴訟的任何人徵求、接受或接受任何禮物。任何人、機構或企業是該等民事訴訟的一方,不得意地向總督或總檢察官或其任何受本章規定的僱員捐贈任何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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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本條所施加的 $ 100 限制,由理事會每五年,自該年 1 月 1 起,調整一次,等於美國勞工部勞工統計局發布的美國所有項目的平均消費物價指數(CPI-U)的每五年增加的金額,四捨五入至最接近的全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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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文不適用於弗吉尼亞州最高法院的任何法官,弗吉尼亞州上訴法院法官,任何周圍法院法官,或任何地區法院的法官或替代法官。但是,如果該接受構成違反弗吉尼亞州司法行為規範,則本款中的任何內容不得被解釋為授權接受任何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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