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

第 6 章 - IT 採購的公平與公開競爭

6 .1 維他的競賽原則

以下原則有利於公平公開的競爭,並應在所有 VITA 和 VITA 委託的 IT 採購中採用:

  • 在可行的最大程度推廣全面和公開競爭。
  • 只有在法律或政策授權後才允許收購而無競爭。
  • 只限在符合合理公眾要求時限制競爭。
  • 提供有關公眾需求的清晰、充分明確且明確定義的資料,讓出價人可以平等地進入招募程序。
  • 公開要求,並為所有供應商提供及時訪問招募文件(包括修訂、澄清和要求變更)。
  • 申請書須列明評估投標和建議,以及提出獎項的基礎。
  • 根據招募中的標準和適用法律評估投標和建議,並提出獎項。確保公眾對採購資訊的透明度,並保護商業秘密、專有或機密的來源選擇資訊,以及個人隱私權的保護。
  • 確保所有參與採購流程的各方公平、誠實和誠信地參與。
  • 認識到遵守競爭原則對於維護 IT 採購流程的完整性至關重要。
  • 促進小型企業擴大合約機會,包括女性、少數族裔和服務殘疾退伍軍人(SWAm)擁有的小型企業,以及微型企業。

競爭使聯邦能夠透過以下方式在 IT 採購中實現價值:

  • 提高 IT 供應商的數量、品質和多樣性。公平公開的競爭激勵 IT 供應商提交符合聯邦需求的投標和/或提案。
  • 為供應商提供激勵措施,以時間、品質和成本為重點交付 IT 專案。
  • 激勵供應商創新並投資聯邦 IT 專案。

VITA 的運作前提是,IT 採購中的公平公開競爭能夠為聯邦實現以下目標:

  • 鼓勵公眾和供應商對公營部門採購的誠信和成本效益。
  • 為納稅人提高經濟最有利的結果,確保採購流程以合理的價格產生最佳解決方案。
  • 確保所有希望與聯邦開展業務的 IT 供應商都有合理的機會。
  • 防止偏愛、欺詐和協調,並允許合格的供應商獲得聯邦業務的機會。
  • 確保所有招募文件都反映了聯邦的要求和希望的結果,並且所有投標者和提供者都受到相等條款,條件和要求的約束。

關鍵字或常用術語搜尋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