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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 章 - IT 競爭性密封投標/招標邀請

22 .4 對國際金融銀行的修改、澄清及修訂

22 .4.1 對國際金融組織的修改

如果有必要對已發布的 IFB 發出修訂,則該修訂必須通過書面修訂作出,該修訂將張貼在 eVA 中。應發出修訂,以便對原始 IFB 進行任何修改,包括數量、購買說明、交貨時間表、開放日期或更正 IFB 中的缺陷或不明確。修正案應向其他競標人提供所有資料,如果有關資料可協助其他競投人提交競標,或缺乏資料對其他競標者不公平,則須向其他競標者提供的所有資料。當發出附錄,延長競投人準備 IFB 回應的時間時,開放日期應延長在附錄發行日期後的不少於 10 天。對 IFB 的任何修訂應符合以下指引:

  • 由於採購進行期間發生的不可預見情況或困境,是必要的合法變更。在 IFB 發布時,這項變更一定是不可預見的,而不是逃避競爭的企圖。
  • 屬於原始 IFB 的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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