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3 特別談判問題
26 .3.1 軟體授權談判
協商軟體授權合約提供了一些獨特且重要的考量因素。授權的形式、持續費用和監控軟體使用的供應商要求是幾個例子。閱讀本手冊的 27 章-軟件授權和維護合同,軟件許可和維護合同,以獲取有關了解和協商知識產權,軟件類型和許可證,保固和維護支持,風險等的重要信息非常重要。一般而言,軟體授權的關鍵談判點包括:
- 使用/訪問權利,以及使用/訪問限制
- 被授權人的意圖釋放給第三方
- 訂立牌照安排的各方的定義
- 準確定義要授權的軟體
- 支援的作業系統和版本
- 源代碼可用性(託管)
- 修改權利
- 責任限制
- 保修期
- 複製和分發權(手冊,備份,培訓,更換,測試)
- 驗收準則定義
無論採購機構是直接從供應商處獲得軟體許可,還是從代表軟體出版商的增值經銷商 (VAR) 處獲得軟體許可,VITA 都建議在 RFP 中以此類許可授予要求語言開始:「完全付費、永久、全球、非排他、可轉讓、不可撤銷的目標代碼許可,以使用、複製、修改、傳輸和分發軟件和文檔(包括任何後續的條款和條件
供應商希望盡可能限制和限制使用和訪問權限;但是,應仔細考慮談判可接受的授權權,無論是在使用和訪問方面都應該仔細考慮。許可證使用的限制可能會對機構實現其未來目標和/或聯邦的戰略和/或建築要求的能力負面影響。
只有當供應商是軟體的經銷商,且軟體發行商需要一般使用者授權合約 (EULA) 時,該機構才能考慮供應商提供的合約語言。在這種情況下,應注意供應商,需要授權協議附錄(LAA)來處理該機構或聯邦根據法律或政策無法同意的 EULA 的條款和條件。供應商必須完全負責確保該等軟體發行商執行 LAA。授權協議附錄範本(一個版本供 VITA 使用,另一個版本供其他機構使用)位於此 VITA SCM 網站的表格部分下: SCM 政策和表格。
如果採購機構是Commonwealth of Virginia的行政部門機構、委員會、委員會或其他準政治實體或《維吉尼亞法典》第2 .2 章所提及的其他機構,則許可證應由該聯邦持有。 如果您的組織是地方,市政府,學校,學校系統,學校,大學,地方委員會,地方委員會或當地準政治實體,則許可證應由該公共機構持有。如果採購機構是獲準從 VITA 的州級合約中採購的私立高等教育機構,則許可證應由該機構持有。
根據專案目前和未來的業務需求,應該在申請中確定專案所需的軟體授權類型。招募應該要求各種定價方案,以適應未來需要額外的許可證購買。這些最終價格將是談判項目。該機構將會協商下列一或多種授權類型的定價:指定 CPU 並行使用、專案特定、網站和/或全企業範圍。如需這些授權類型的定義,請參閱本手冊的第 27 章-軟體授權與維護合約的「軟體授權與維護合約」。
由於軟件授權條款可能會根據用戶/座位/等數量收費,因此供應商可能希望通過計劃審核確保他們已獲得正確的授權費用。如果供應商在合約中要求這一點,請確定合同指定稽核如何進行的詳細信息。包括審計條款和條件應被認為是對供應商的強大寬免;尋找交換的東西。以下是有關審計的合同中要包含的一些關鍵要點:
- 定義它們可以進行的頻率(每年一次是常見的),以及合同到期後的多長時間。
- 說明所有審計費用將由供應商支付。
- 說明所有審計結果將提供給雙方。
- 說明稽核可能僅在營業時間內進行(清楚地定義這些審計,因為它有關您的情況),並要求提前幾天提前書面通知。
- 定義稽核的進行位置。
- 定義審計期間將提供哪些資訊,並清楚指定不涵蓋的特定領域(例如個人資料)。
- 定義任何機構或聯邦的限制和限制,以及安全或隱私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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